关于开展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现就开展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学习十九大,开启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10月31日下午,半天。
三、活动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我镇的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包括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各党支部所有党员都要参加。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学习交流活动。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全文的基础上,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展开讨论,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谈认识、谈感想、谈体会,坚持“通学”“精学”有机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
2.组织“开启新征程、我该怎么做”专题研讨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着眼当下与放眼长远相结合,就“开启新征程、我该怎么做” 开展专题研讨,认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凝聚“聚力创新快转型、聚焦富民奔小康,争当中部崛起排头兵”的强大动力。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全市范围内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规定动作,切实抓好落实,取得实效。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2.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不得少于班子成员的一半,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此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把全市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上来。
3.加强督查考核。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在11月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镇组织科。
泰兴市新街镇组织科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