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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
2017-11-09 20:58:09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现就开展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学习十九大,开启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1031下午,半天。

三、活动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我的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包括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各党支部所有党员都要参加。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学习交流活动。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全文的基础上,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展开讨论,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谈认识、谈感想、谈体会,坚持通学”“精学有机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

2.组织开启新征程、我该怎么做专题研讨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着眼当下与放眼长远相结合,就开启新征程、我该怎么做开展专题研讨,认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凝聚聚力创新快转型、聚焦富民奔小康,争当中部崛起排头兵的强大动力。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10月份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全市范围内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规定动作,切实抓好落实,取得实效。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2.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不得少于班子成员的一半,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此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把全市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上来。

3.加强督查考核。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在11月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镇组织科

 

                             泰兴市新街镇组织科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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